总站 洛阳 开封 新乡 安阳 南阳 平顶山 驻马店 信阳 三门峡 商丘 焦作 鹤壁 濮阳 许昌 漯河 周口 济源
郑州出台意见规范流转行为促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中原房产网-河南主流房地产门户
资讯首页 | 今日热点 | 房地产金融 | 尾房新闻 | 家居风水 | 购房指南 | 漫画地产 | 中原社区
地产研究 | 楼市快讯 | 二手房动态 | 认识尾房 | 设计空间 | 租房指南 | 家具家居 | 拆迁政策
专家评论 | 别墅动态 | 写字楼动态 | 租房故事 | 业主维权 | 淘二手房 | 房贷政策 | 其它政策
出租房 | 求租房 | 合租房 | 公寓 | 二手房 | 商住楼 | 别墅 | 厂房 | 写字楼出租出售 | 商铺出租出售
 
中原房产网 >> 房产资讯 >> 楼市快讯  
郑州出台意见规范流转行为促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


发布日期:2008-6-20  信息来源:中原房产网

     近日,郑州市政府发布关于规范农村土地流转促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意见中明确提出,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促进农业规模化经营
      意见指出,通过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以实现农业的规模化、 集约化经营和专业化生产,加快现代农业发展,促进新农村建设。
      鼓励多种形式流转土地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承包方。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流转和流转的方式,鼓励多种形式土地流转。同时鼓励农民特别是外出务工农民在自愿的基础上将承包地的剩余承包期一次性流转出去。对自愿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同意,可用集体经济组织收益给予一定补偿。对承包土地全部流转出去进入城镇从事二、三产业的农村居民在子女入学、社会保障等方面享受与城镇居民同等的政策待遇,对经商、办企业者,按有关政策规定给予优惠照顾。
      兴办农业企业可获扶持
      意见同时鼓励工商企业、科研机构、城镇居民等带项目、带技术、带资金下乡租赁土地或承包土地,与农民联办农业企业,也可采取公司加农户和订单农业的方式,带动农户发展产业化经营。利用土地流转依法兴办的农业企业,享受农业产业化经营有关扶持政策。
     《意见》还就如何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加强土地承包管理、解决农村土地流转纠纷等作出相应规定。

以上内容由[中原房产网]整理 http://www.371h.com


推荐站点:郑州家装网 中原社区 洛阳房产网 网站介绍 | 意见与建议 | 网站地图 | 广告报价 | 联系我们
免责声明:中原房产网只作为信息承载平台,用户使用本站的服务,即认为用户同意对其发布的所有信息之合法性负完全责任。
Copyright © 2006-2008 371h.Com  中原房产网 豫ICP备07500152号